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系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下屬事業單位,坐落于杭州市莫干山路。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4個非教學類崗位共7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招聘條件詳見《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浙江交通網(http://www.zjt.gov.cn/);
3、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renlwarn.com/ “人才建設”欄目)。
其中,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網???為發布其他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12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請完整填寫報名表(見附件2),對于報名表上應聘單位(含部門)、應聘崗位等關鍵信息缺失的報名申請,視作無效報名。請準備一份電子簡歷隨報名表一起發送至我院人事處招聘郵箱(rencai9@zjvtit.edu.cn)。請務必在郵件主題和附件標題加注“姓名--應聘崗位”等信息,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招聘郵箱的自動回復為準。
3、資格審查:學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合格人員名單,并通過電話告知。
4、最低開考比例: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資格條件要求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崗位,無開考比例限制,按照實際報名人數組織考試。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占總成績的40%和60%。其中文獻研究咨詢崗位不進行筆試。
資格復審、筆試、面試具體有關安排及事項見學院網站通知。
參加考試時,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碩士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職稱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審驗。凡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不指定教材),其中專職輔導員崗位的筆試以《申論》的形式考試,側重于學生管理工作。
筆試結束后,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低于招聘崗位數5倍的,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
面試采用答辯方式進行,內容包括應聘人員對崗位認知自述和評委提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崗位的適應能力等。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列入入選對象。
考試結束后,按參加考試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四)體檢與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和考核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參加全部考試環節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學院網站公示七天。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有疑義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或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郵編:311112
聯系電話:(0571)88481824(俞老師);88481695(楊老師)
??電子郵件:rencai9@zjvtit.edu.cn
附件:
1、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崗位一覽表
2、浙江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
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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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崗位一覽表 2、浙江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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