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是創建于1958年的省屬公辦高等學校,隸屬于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8800余名,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占地622畝。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8個崗位共9人,其中管理崗位3人,專業技術崗位6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考核時。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至2014年9月15日期間,登陸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在線報名系統(http://123.157.149.17:804/)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相應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結果,也可在報名系統內公告信息欄查看有關考試情況。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并在網上發布通知。通過資格初審者,參加筆試時出示身份證和準考證,即可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初定于9月下旬在我校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我校網站公布。
筆試內容:與崗位相關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及技能(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筆試后,根據分數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若各崗位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崗位數的5倍,則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我校網站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見附件2)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如招聘崗位涉及職稱、職業資格等條件的,審驗相關材料;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其他材料可供我校參考)。
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測評要素包括儀態儀表、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比例(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各崗位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我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應在我單位規定的日期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不???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的,學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網站(http://123.157.149.17:804/,“公告信息”欄);
2.浙江省交通運輸廳網(http://www.zjt.gov.cn/,“信息公開/人事管理” );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交通運輸廳:0571-87804906(人事處), 87813859(監察室);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組織人事處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 0571-88481801(楊老師),0571-88481797(俞老師)
附件:1、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崗位表
2、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
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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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崗位表 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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